,不禁感叹道:“哎,雇长工竟然和放租一样,有那么高的‘剥削率’哪!”
李有河戳了她的脑袋一下儿:“一看你小子就没扛过长工。扛一年长工都不一定能落下半年的粮食,要不谁还愿意佃地来种?”
说的也是。对于地主而言雇长工和放租肯定是相等同的,否则这两种剥削的方式也不会同时存在了。而对于穷人而言,扛长工和佃地肯定也是相同,否则谁还会放着便宜的不要而要贵的?
等到这一阶段的分组讨论完了,区里下派的干部刘四海又念了一份关于封建社会农村地区经济基础的报告。报告中统计了雇工每年所能生产出的粮食,和地主付给雇工的工钱与粮食相对比,便体现出了其中存在严重的剥削2,算起来果真是与收租基本等同的。
刚刚讨论的时候大家只是初步地认识到了地主对平民的剥削,而现在听到这些统计数据,才真正感受到这种剥削之重。佃地交租、欠债还钱,还有拿人工钱给人干活儿,这本是所谓的“天经地义之事”,但真正算起来,却分明是地主的一方对普通农民进行的赤|裸裸的剥削。
而接下来分组讨论,秋穆所在的这个小组重点讨论了为什么会形成这种局面。
按道理来讲,原本无论是佃地还是雇工,都应当是双方谈妥了租子或者工钱,理应是公平的。可实际上却存在如此显著的不公平,这说明这种方式之中肯定存在问题。而追究问题的根源,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便逐渐找到了造成这种不公平的原因——地主掌握着土地。
即使不从马克思的理论出发,而按照农民的常识判断,人们也懂得掌握着地就是掌握着生计。而地主掌握的地多于满足他们个人生活需求的,普通农民掌握的地则不能满足他们的个人生活需求,所以地主就相当于是掌握了别人的生计。
因此,作为地主的一方无论在什么样儿的谈判中,都处于优势:如果对方给出